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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士必修环节“论文阶段成果学术讨论会”的通知

时间:2019-04-02浏览:942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为了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及时发现和有针对性地解决论文进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报告汇报能力,从2013级起,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必修环节中调整并增加了课程:论文阶段成果学术讨论会(课程代码:1900004)。

现将这一必修环节的操作说明如下:

1、论文阶段成果学术讨论会是对博士研究生自开题至论文答辩会举行前,有关本人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成果的一次交流讨论会,时间宜在第五(或六)学期举行;

2、各学科专业委员会负责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阶段性考评工作,对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性情况给予评定。每次论文阶段成果学术讨论会应认真组织,组成由导师在内的不少于3人的评分小组,由博士生汇报论文研究的阶段成果和存在的问题,评分小组对报告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博士生更好地完成学位论文;

3、论文阶段成果学术讨论会宜向全校师生公开,会议举行前应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发布学术讨论会议的时间、地点、论文题目,汇报简要内容等,以方便查阅;

4、与会情况记录在《博士研究生论文阶段成果学术讨论会记录表》里,作为学生学习档案保存并做为得分依据,各院系教务员将最终的结果(通过/不通过)输入到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之中。

5、基本流程:

1)学生申请学术成果讨论会

2)导师审核学术成果讨论会

3)组织学术成果讨论会

4)学生填写学术成果讨论会会议结论

5)导师审核学术成果讨论会会议结论

6)教务员接收学生会议记录表,确认后学术成果讨论会的成绩为通过。


附件1 论文阶段成果学术讨论会 操作手册.doc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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